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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一、依據中央政府老人福利機構收費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老人福利機構收費標準審查小組110年第一次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機構養護費收費標準如下:
項目
名稱
照顧費
膳食費
合計
一
雙人房
29,000 元
5,000 元
34,000 元
二
三人房
28,000 元
5,000 元
33,000 元
三
六人房
25,000 元
5,000 元
30,000 元
四
管路費
鼻胃管、導尿管每一管1,000元
五
其 他
尿布耗材、住院、特殊營養品、其他醫療代墊費用、車資等依收據或發票金額計算。